当前位置: 首页 > 市政府 > 湘潭政报 > 2025年 > 2025年第8-9期(总第277-278期) > 部门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湘潭市2025年秋季、2026年春季普通中小学“一科一辅”教辅材料自愿征订推荐目录》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5-07-22 17:57 【字体:

各县市区教育局、新闻出版局、发展改革委,各市直中小学校:

  为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遏制教辅材料使用过多过滥现象,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湘教发〔2024〕33号)、《湖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利用征订教辅、购买校服谋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5〕9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我局确定了《湘潭市2025年秋季、2026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辅材料自愿征订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见附件1),《推荐目录》改进了部分教辅材料编排方式,更新了高一、高二年级同步练习册、填充图册等相关教辅材料内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总体要求

  全市各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均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要求,坚持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五限原则,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和学生学业负担。

  1.限年级。中小学教辅材料限定在小学3—6年级和初中、普通高中各年级推荐选用。

  2.限学科。中小学教辅材料限定在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5个学科和初中、高中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9个学科推荐选用。

  3.限范围。除普通高中毕业年级(高三)外,推荐学生选用的教辅材料仅限于《推荐目录》范围,不得在《推荐目录》外要求学生统一订购各类专题教育读本、县市区地方课程读本和其它所谓“教材”。普通高中学校在毕业年级(高三)按《湘潭市高三年级教辅材料选用管理办法》(见附件2),坚持“一科一辅”原则自行选用教辅材料,选用必须严格程序、加强监督、并进行公示。

  4.限数量。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原则。相关学科只能推荐学生选用1种同步练习册、1种寒暑假作业、1种历史图册、1种历史(地理)填充图册、1种初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资料。学校在上述5个品种内确定推荐品种,可以减少,不能增加。

  5.限总额。每生每学期推荐选用的教辅材料总费用实行限额控制。各年级学生自愿征订教辅材料时,总费用没有超过每生每学期最高限额标准的,按实收取;如有超过的,仍按每生每学期最高限额标准收取。三、四、五、六年级均不得超过70元;七年级不得超过100元,八年级不得超过150元(含考试辅导资料),九年级不得超过260元(含考试辅导资料);高一年级不得超过200元(不含考试辅导资料),高二年级不得超过350元(含考试辅导资料),高三年级不得超过420元(含考试辅导资料)。

  二、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使用过程管理

  1.自愿征订。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2.无偿代购。学生自愿购买《推荐目录》内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统一代购,并做好服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从中牟利。不得以“宣传费、劳务费、赞助费、咨询费、培训费、工作费”等名目收取教辅发行费用。

  3.公示公开。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前将本学期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包括教辅材料数目、出版单位、价格等)在各级媒体、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官网、三湘风纪网和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各学校要利用《自愿征订教辅材料告家长书》和召开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加强宣传,让学生和家长了解教辅征订的相关信息。

  4.规范流程。我局监督教辅发行单位统一制定《教辅材料自愿征订单》,下发到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学校充分听取学生及家长选用或不选用意见后,为自愿征订的学生提供无偿服务。《自愿征订单》签名应以学生监护人为准。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未能及时签名的,学校应设法征求学生监护人意见和建议,并作备注。学校统一汇总征订单,经校长审核后送教辅发行单位,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学校在代购结束后,要将教辅发行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连同代购详细清单,在校内明显位置公示2周,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使用监督管理

  1.建立监管常态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或举报网络平台,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有关教辅材料使用管理中的违规情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进行专项督导,将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评估考核,形成监管长效机制。建立重点监督和约谈机制,对教辅材料乱收费、违规征订教辅材料、违规发行教辅材料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要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将其列为全市中小学教辅材料重点监管单位。

  2.强化问责问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密切配合,对群众举报或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针对履职不力导致辖区发生严重问题的,要同步追究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因疏于管理致使本校出现严重问题且引发强烈社会反响的,要严肃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对违纪情节严重、行为恶劣的教职工要取消有关奖励奖金甚至取消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清退出教师队伍。对2025年秋季学期再发生同类问题的一律从严处理。

  四、其它事项

  全市2025年秋季和2026年春季中小学“一科一辅”教辅材料价格按照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新闻出版局下达的2025年秋季和2026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文件执行。

  湘潭市教育局举报电话:52314313(基础教育科)。

  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52318614。

  本通知自2025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截止2026年7月31日。

  附件:1.湘潭市2025年秋季、2026年春季普通中小学“一科一辅”教辅材料推荐目录.doc

        2.湘潭市高三年级教辅材料选用管理办法.doc

  湘潭市教育局   

湘潭市新闻出版局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来 源: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阿依曼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