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和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面提升生产经营单位高效自主安全管理能力,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省关于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属地责任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政策资金保障,支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同时,按照“业务相近”原则,及时明确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推动新兴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时,应依法调查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部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情况,并视情况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三)湘潭高新区管委会、湘潭经开区新发展有限公司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服务,聘请安全管家等第三方专业机构重点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补齐园区安全生产风险治理短板。
(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管委会、湘潭经开区新发展有限公司要将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本级安全生产专项巡查检查范围,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带队开展一次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一)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督促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技术服务团队,做好法制宣讲、集中培训、指导服务等。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将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主动担当、协同联动,共同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得推诿扯皮,严防责任落空。
三、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一)将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加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投入保障力度,定期研究部署,严格监督考核,确保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二)建立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有效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一线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四制一规程”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按照“定岗位、定人员、定权责、定考核、定奖惩”要求,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般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向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公示。
(三)建立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将奖励方式、报告渠道等信息在本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结合的方式,实行“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实现企业隐患内部发现、内部报告、内部解决。
(四)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内容纳入本单位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可结合企业可持续发展项目(SCORE)推动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四、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负责,组织制定并有效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督促本单位其他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职责范围内推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
(三)每年末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作安全生产工作述职,全面报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落实情况。
五、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责任
(一)在作业过程中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遵守本单位包括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
(二)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熟练掌握本单位包括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奖惩制度在内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隐患排查整改的业务水平。
(三)主动排查并报告本单位安全隐患,发现设备异常、操作风险或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不能消除的,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相关负责人报告。
(四)依法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主动劝阻、制止他人违章行为,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
六、严格落实推广激励保障政策
(一)鼓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成效评价机制,对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成效显著的大中型企业可优先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小微企业可直接认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工伤预防的重点内容,在年度重点领域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中给予支持保障。
(三)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成效明显的企业或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按规定给予减少执法检查频次等相关激励政策。
(四)探索建立与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挂钩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政策。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