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和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规定,经组织评审并公示无异议,现将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22项)和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10人)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有关规定,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注重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湘潭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