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决定:
贺树峰任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兵的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免去李勇的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局长(兼)职务;
免去陈景泉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龙果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郭晖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周雨晴任市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钟颖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谢平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盛铁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勇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陈赞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坤任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菅庆兵任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贺劲松任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反恐怖工作办公室)支队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育红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戴洪文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明君的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陈学群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与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胡萌任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杜任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谢毓的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刚任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市交通建设造价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沈海清的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市交通建设造价站)站长职务。
免去王剑平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卢可佳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