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通知要求,全面推进我市高质量充分就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导向,以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为抓手,以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岗位、千方百计提升就业服务、千方百计稳定重点群体、千方百计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千方百计优化就业环境为路径,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确保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在就业创业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就业政策赋能”行动
一是深入贯彻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国省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打好“降、返、提、保”组合拳,充分发挥就业资金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助力企业降本减负、助力职业技能提升,兜牢民生底线;及时梳理相关政策,充分利用多种渠道,积极做好宣传推广。二是大力抓好“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强化“大数据+铁脚板”,建立健全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经办能力整体提升。三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按相关政策为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者提供创业担保贷款, 并给予实际贷款利率50%的利息补贴,鼓励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人员投身创新创业,并通过“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创业微电影”、创业沙龙等形式,宣传创业优秀案例,树立创业典型。(责任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县市区)
(二)实施“就业精准助企”行动
一是积极开展“一企一牌一策”活动,派出人社专员,对重点制造业实行挂牌,重点掌握企业规模、缺工数量、招工难度、招工进度等,及时解决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二是认真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系列活动,精准服务我市智能制造等重点实体企业。三是开展“智汇潇湘·价值莲城”“大中城市联合招聘会”等引才活动,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同时,优化人才服务,及时审核认定、兑现有关奖补政策。四是优化企业职称评审服务,进一步畅通评审渠道,为企业培育更多专技人才;大力支持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发挥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主体作用。(责任单位: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县市区)
(三)实施“就业能 力提升”行动
一是聚焦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需求,特别是先进制造业、数字、康养等产业技能劳动者需求,向具备相关培训资质的企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征集培训项目意向承训机构,组织企业和意向培训主体进行培训供需对接,择优确定承训机构,构建劳动者“点单”、人社部门“派单”、培训机构“接单”、企业提供优质岗位“订单”的“四单”培训工作链。二是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职业指导和求职能力训练,以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及就业困难青年群体为重点,组织开展1-2期青年能力实训师资班和学员班培训。三是聚焦创业载体服务,加强创业孵化基地、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众创空间等各类创业载体建设,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全要素、便利化创业服务。(责任单位: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市就业服务中心,各县市区)
(四)实施“就业重点帮扶”行动
一是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开展“敲门行动”,详细了解就业、创业、培训需求,收集就业服务“微心愿”,将岗位信息、招聘活动安排和就业创业政策以各种形式送达各类重点就业群体人员手中。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的公益性岗位开发,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城镇低收入人口、就业困难群体等就业,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兜底安置保障。三是组织有意愿留潭的在潭高校学子、外地来潭回潭的高校学子到全市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相关重点优质企业实地考察,通过与留潭来潭就业高校学子座谈交流等形式,搭建党委政府、青年人才、重点企业的三方沟通交流平台。四是利用万楼青年码头夜间人流量大和青年人聚集的优势,搭建常态化夜市招聘揽才平台,精准定位企业类型和目标人群需求,分行业、分类别、分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招聘揽才活动。五是开展大学生创业全链孵化行动,对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按照“一赛”“二帮”“三包”“四保”方案全流程推进,优化初创注册流程、落实税收优惠、实施创贷优待、给予初创支持和创业贡献奖励。(责任单位:市就业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各县市区)
(五)实施“就业和谐护航”行动
一是加强劳动关系领域风险排查,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坚决防止出现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二是持续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三是加强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治理就业歧视、欠薪欠保、违法裁员等乱象,让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四是在乡镇(街道)或园区(企业)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和谐劳动关系服务驿站),加大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责任单位:局劳动关系科、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局劳动监察科、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各县市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阳涛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伟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负责就业促增收工作的调度、统筹、协调。
(二)健全推进机制。各县市区要对本地“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负主体责任,局属各单位要对照“高质量充分就业”分工履行职能职责,实时全时监测、科学预判,对重大情况要及时预警,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局属各相关单位要加大“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政策宣传,大力选树优秀典型,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推动相关工作,大力弘扬劳动致富、创业开拓精神,营造民生可感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