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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
主题 开发商逾期交房
来信人 林上荣 来信时间 2016-12-23 22:55:28
咨询内容

您好! 我是外省人,于2013年9月21日购买位于湘潭市岳塘区中央一品6栋一套商品房,按合同约定于2015年6月30日交房,在收房时发现房子主体外墙渗水。 开发商进行多次整改后,于2016年9月20日房子依然渗水,导致至今不能交房造成逾期交房,开发商不予承担《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应的违约责任! 恳请政府帮忙处理! 谢谢! 盼回复!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17-01-03 09:24:08
答复部门 市长信箱
答复内容

我局质监站于12月28日派监督工程师与投诉人取得联系并到实地查看,投诉情况属实,开发商承诺于2017年1月15日之前将渗漏问题处理到位。逾期交房事项将协助住户与开发商协商处理,住户对此处理意见表示满意。 我局质监站将继续跟踪观察及时掌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