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 | 自建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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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人 | 胡勇 | 来信时间 | 2019-01-03 14:42:38 |
| 咨询内容 |
领导您好,我的户口在湘乡现在在衡阳工作缴了公积金,家里危房改造重建需要申请贷款,去公积金中心咨询了说必须要有商品房做抵押才能贷款,有这个说法吗?该如何申请办理自建房公积金贷款,土地是集体所有。谢谢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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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9-01-09 09:13: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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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部门 |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 答复内容 |
您好,办理公积金贷款需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按月缴存6个月(含)以上,欠缴3个月以内;3、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家庭(指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普通自住房一年以内提出申请且首付不低于管委会规定比例;6、具有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设定抵(质)押,同意选择管理中心规定的偿还和担保方式;7、法律、法规及管委会规定的其它条件。经了解,您所申请的农村宅基地翻建,不符合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感谢您对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业务咨询电话12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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