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 | 湘潭市退伍军人就业安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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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人 | 谢娜 | 来信时间 | 2024-07-16 23:21:00 |
| 咨询内容 |
尊敬的湘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 您好,我有关于退伍军人就业安置的一些政策想咨询。咨询的目的是我想退伍安置在湘潭市岳塘区。咨询其一:我2年多以后才退伍(服役16年),另与配偶已结婚5年余,配偶的户口是衡阳,工作地址是湘潭市岳塘区,如若现将配偶户口迁至湘潭市岳塘区,我可否随配偶安置在岳塘区?其二:我岳父岳母已在湘潭市岳塘区购置房产,但是岳母户口在衡阳,岳父户口在湘潭县,如若我岳父现将户口迁入湘潭市岳塘区,我可否随岳父安置在湘潭市岳塘区,还是必须岳父岳母户口都必须在岳塘区?其三:如若上述按政策都不能安置在湘潭市岳塘区,请问还有其他方法可以安置在湘潭市岳塘区吗?比如说以我夫妻的名义在湘潭市岳塘区购置房产,迁入户口?或者是其他方法?请务必回复我,为我答疑解惑,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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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4-07-18 11:14: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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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部门 | 岳塘区人民政府 |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接到咨询后,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并将相关安置政策解答如下:对象只要结婚满两年,就可以随配偶或者岳父母的户籍地进行安置。当前您配偶及岳父母户籍均不在湘潭市岳塘区,如果非常有意愿选择岳塘区为安置地的话,可在退伍转业前将配偶或岳父母中的一人户口迁至岳塘区。感谢您对市长信箱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岳塘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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