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关于购房提取公积金问题 | ||
---|---|---|---|
来信人 | 张洋 | 来信时间 | 2024-11-18 10:09:52 |
咨询内容 |
领导您好 我老公是长沙市的公积金,我的是湘潭市的公积金,我们组合贷款在长沙买新房,因家庭资金有限,想提取我的湘潭市公积金用于买房,但是我出现了一个困境:湘潭市公积金要提取买房的话,需要已经备案的购房合同才能进行提取,但是长沙房屋交易管理中心要求要提交贷款资料才能进行备案,贷款资料需要我提供湘潭公积金的异地三表,也就说明我的湘潭公积金无法提取了。 请问(1)我是否可以提供长沙购房的网签合同(未备案)来进行湘潭公积金的提取?(2)或者我是否可以等长沙购房合同备案(我的湘潭公积金有异地贷款标识)之后,进行湘潭公积金的提取? 湘潭公积金中心对于我这种情况的购房公积金提取都限制了,两种方式都走不通,这笔钱的提取对于我们这个小家庭来说很关键很重要,希望您能批阅,为和我同样情况的家庭再三考虑关于购房提取业务需提供资料的合理性和便民性。
|
回复时间 | 2024-11-18 15:08:17 | ||
---|---|---|---|
答复部门 |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回答了您的相关咨询。1、只办理商业贷款,备案后可提取本人在湘潭的住房公积金;2、办理组合贷款,本人当前在湘潭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公积金(长沙)贷款部分,不能用于购房支取。已与市民充分沟通,市民表示理解,将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出决定。感谢您对市长信箱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