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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医疗保障局“落实‘四敢’要求 深化政务公开”主题访谈

嘉宾: 黄艳艳

职务: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艳艳

时间:2023年06月25日 09时

摘要:2023年6月25日,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艳艳就医保政务公开相关问题做客湘潭市广播电视台《新闻观察》节目,针对市民们关心关切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文字实录

  主持人: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主持人...为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持续擦亮“价值莲城”政务服务品牌,湘潭市医疗保障局推出“落实‘四敢’要求 深化政务公开”主题活动,推进湘潭高质量发展。今天我们邀请了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艳艳做客我们的演播厅,就市民们关心关切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湘潭作为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一直在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和养老扶持政策,请问一下黄局长,市民如何能够申请长护险长期失能评定?尤其是申请渠道、办理资料及办理流程您能和我们解答一下吗?

  黄艳艳:湘潭市职工医疗保险长护险连续参保两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重度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长护险失能评估。线上、线下都可以申请。

  (一)线上申请:

  1.苹果手机在App Store下载:泰照护,安卓手机通过应用商店或扫描二维码下载,注意需被委托人(家属)注册账号。

  2.联系窗口工作人员备注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参保区域、参保类型)。

  3.打开泰照护App,点击左上角地区选择湘潭市,点击正中间长护险资格申请,准备好资格申请须知的材料,点击准备完毕,开始申请。

  4.选择申请人点击为他人申请,填写被护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后点击下一步,按实际情况填写以下表单填写资格申请基础信息、上传证件材料、填写生活能力自评量表后提交申请,线上申请完成。

  (二)线下柜台申请

  被委托人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疾病诊断证明、出院记录、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各个区县长护险经办柜台提交书面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上门进行失能评估,经评估达到重度失能评估标准的将在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下达评定结论,评定结论下达的次月开始享受长护险待遇。

  主持人:我们知道,患者可以通过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两种途径买药,患者能享受到医保报销待遇,且报销政策一致,这就是我们俗称的“双通道”。黄局长,请问湘潭市参保职工医保,如何申请双通道?

  黄艳艳:首先,参保患者携带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书、相关医疗文书(基因检测(必要时)、病理诊断、影像报告、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材料到双通道协议定点医院(湘潭市中心医院、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湘潭市妇幼保健院、湘潭市中医医院、湘潭市第六人民医院),向双通道责任医师提出申请,经初审参保患者申请资料并填写《湘潭市医疗保险“双通道”管理药品使用申请表》。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复核并收集患者提供的相关病历资料。

  医保经办机构每月下旬组织开展双通道管理专家评审工作。抽取双通道责任医师对申请资料进行评审。医保经办机构汇总并告知参保患者评审结果,评审通过后,符合双通道管理支付范围的直接刷卡结算。

  主持人:作为湘潭市参保职工,前往湘潭县、韶山市、湘乡市就医时需要异地备案吗?

  黄艳艳:我市参保人员,不管是雨湖区、岳塘区、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还是市本级的,在全市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均不需要办理异地备案。

  主持人:在省内其它地市州参保的人员,怎么样能将省内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至湘潭市?

  黄艳艳:参保人在湘潭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携带身份证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医保关系转移业务。

  主持人:黄局长,很多市民还特别关心一个问题,就是接种狂犬病疫苗可否通过职工医保和大病医保报销?

  黄艳艳:接种疫苗费用不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保报销范围内。职工医保基金不予支付范围包括:(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五)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美容以及非功能性整形、矫形手术等;(六)在监狱服刑期间以及因犯罪行为发生的医疗费用;(七)国家和我省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主持人:那急诊费用可以报销吗?

  黄艳艳:是可以的,急诊抢救在72小时内转为住院治疗的,急诊抢救医疗费用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急诊抢救死亡的,参照住院政策报销;其他急诊费用按普通门诊统筹标准报销。

  主持人:黄局长,现行的政策下,患者在门诊的费用可以报销多少?

  黄艳艳: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金额累计不超过300元,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1500元、退休人员2000元。具体报销比例为:

  1.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的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

  2.在医保定点的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每次起付标准5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200元,按60%比例支付;

  3.在医保定点的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每次起付标准100元,多次就诊的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按60%比例支付。

  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

  主持人:我们知道,为了进一步发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作用,服务参保群众需求,参保职工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了。请问它具体能用在哪里?

  黄艳艳:可以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费用;

  (三)参保人员本人需缴纳的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费;

  (四)参保人员为其配偶、父母、子女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费用;

  (五)其他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的费用。

  温馨提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个人账户不能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主持人:个人账户改革后是怎么划拨的?

  黄艳艳:对在职职工,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个人缴纳的部分(即职工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全部划入其个人账户,简单来说,就是个人交多少、个人账户划多少。

  对退休人员,因退休人员无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统筹基金按省级统一标准定额划入,划入额度为2021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即75元/月,从完成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的次月开始计入。

  主持人:黄局长,现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子女,大家也比较关注生育津贴的事情。现在的生育津贴有多少?享受生育津贴有什么条件吗?

  黄艳艳: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女职工符合规定的生育和终止妊娠,用人单位不发产假期间工资,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前连续参保10个月以上方可享受。产假具体标准为:

  女职工生育,产假15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享受15天产假;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享受30天产假;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享受42天产假;满7个月及以上终止妊娠享受75天产假。

  生育津贴标准具体为: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之商再乘以产假天数之积,低于本人月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主持人:好的,感谢黄局长为我们答疑解惑,以上就是本期新闻观察的全部内容,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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