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有关重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按统一格式编制、发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
(一)市级和县级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在2022年1月24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机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并向社会公布。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在2022年1月24日前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机关(指以本级政府以
及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三)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汇总本级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于2022年2月15日前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交并向社会公布(报送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件)。
(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汇总市本级政府部门及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于2022年3月10日前向省政务管理服务局提交并向社会公布。
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管委会要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专栏,集中发布年报,市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在本单位网站发布,并同步上传至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专栏,电子版发至邮箱:zwzxxxgk@126.com。
二、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条例》《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在2022年1月24日前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修订,并发布在本单位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专栏。(编制单位名单详见附件2)
三、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
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的要求,于2022年1月14日前编制《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件报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单位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在本单位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发布,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进行填报(网址:https://zfwzgl.www.gov.cn/boxpro/custom/pucha)。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发布各级各部门的《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编制单位名单详见附件3)
四、确保政府网站安全稳定
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对照国办秘函〔2019〕19号文件要求,及时更新栏目频道、补齐功能建设短板。春节期间,要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值班值守和内容检查,对非政府网站外链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和网络安全事件等引发负面舆情。根据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和公安部门要求,各县市区要组织做好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等级保护测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切实提升政府网站安全防护水平。
《XXX单位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模板)》、《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模板)》及填报说明将在政务公开QQ群34505552中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指南工作联系人:张璐,电话:0731-58570530,QQ:253784301;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工作联系人:张玉洁、王丹,电话:0731-58570232,QQ:2763043827。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单位名单
2.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单位名单
3.政府网站工作年报编制单位名单
湘潭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单位名单
一、县市区政府(5个)
湘潭县人民政府、湘乡市人民政府、韶山市人民政府、雨湖区人民政府、岳塘区人民政府。
二、园区(示范区)管委会(3个)
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含湘潭综保区)、岳塘经济开发区。
三、市直部门(35个)
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机关事务局、市经研金融办、市人防办、市信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新闻出版局。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单位名单
一、县市区政府(5个)
湘潭县人民政府、湘乡市人民政府、韶山市人民政府、雨湖区人民政府、岳塘区人民政府。
二、园区(示范区)管委会(3个)
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含湘潭综保区)、岳塘经济开发区。
三、市直部门(42个)
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机关事务局、市经研金融办、市人防办、市信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视台、市供销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
附件3
政府网站工作年报编制单位名单
一、县市区政府(5个)
湘潭县人民政府、湘乡市人民政府、韶山市人民政府、雨湖区人民政府、岳塘区人民政府。
二、园区(示范区)管委会(3个)
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含湘潭综保区)、岳塘经济开发区。
三、市直部门(31个)
市发改委(含信用湘潭网站)、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人防办、市信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医保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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