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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老年人食品销售及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行为线索的通告

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6-04-29 09:38 【字体:

  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老年人食品销售、网络食品销售领域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老年人食品销售虚假宣传行为

  1. 利用私域直播以“健康讲座”“免费体验”等名义诱导老年人消费、虚假或夸大宣传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功效,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虚假宣传 “抗癌防癌”“逆转衰老”“根治慢病” 等内容。

  2. 以“亲情陪伴”“感恩回馈”“免费试用”等情感营销方式,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普通食品、保健食品,虚构产品疗效、用户好评等欺骗老年消费者。

  3. 伪造资质证书、专家身份、科研背书,冒用医疗机构、知名机构名义,为老年人食品作虚假推荐或功效证明。

  4. 销售无合法批准文号、标签说明书含虚假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老年人食品或保健食品。

  (二)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行为

  1. 普通食品宣称具有保健、疾病预防和治疗等功能。

  2. 保健食品宣称具有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

  3. 利用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医疗机构及医护、营养等专业人员或其他人员名义、形象,为食品做虚假推荐、证明,误导消费。

  4. 采用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或利用技术手段篡改直播间真实数据、营造虚假人气等。

  5. 食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6. 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审核查验不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暂停直播、限期停播、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或处置不当。

  7. 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组织、教唆、帮助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实施违法违规行为。

  8. 直播营销人员未真实、全面、准确发布食品相关信息,实施违法违规行为。

  9. 其他网络食品销售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

  三、线索提供方式

  社会各界群众如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以下渠道如实举报:

  电话举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www.12315.cn)或 “12315”App、小程序提交线索。

  信函举报: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中路13号),信封上注明“食品虚假宣传线索”。

  四、有关事项说明

  1.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2. 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3. 举报线索应真实、准确,尽可能提供违法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方式、违法时间、具体事实、相关证据(照片、视频、聊天记录、交易凭证、宣传资料等),以便核查处置。

  4. 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虚构线索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市市场监管局将对收到的线索逐一核查、依法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推动构建“人人参与、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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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欧阳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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