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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公安局关于加强重大活动举办场所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的通告

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6-05-22 10:39 【字体: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确保我市重大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和《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包括但不限于无人机、滑翔机、航空模型、穿越机、滑翔伞等。

  二、2026年5月22日12时至24时、5月30日12时至24时,湘潭市体育中心及周边1000米范围区域为重大活动举办场所核心区域。无人驾驶航空器未按规定批准,严禁飞行闯入。

  三、对于违规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置;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特此通告。

  湘潭市公安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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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湘潭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欧阳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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