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市区结合工作职责,全面梳理公开内容,编制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现将各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集中公开如下:

公开目录 公开依据

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公开主体: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目录下载
事项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文电科
其他政策文件 除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公开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文电科
政府公报 每期政府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三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 政府网站、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市民之家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文电科
政府重要会议信息 政府全会、政府常务会议相关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第四部分第(一)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会议科
市人民政府领导信息 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姓名、职务、主管或分管工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市数据局审改科 人事科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信息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姓名、职务、主管或分管工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人事科
机构信息 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机关职能,以及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人事科
预算、决算 部门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政府网站 批准(批复)后20日内 财务科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政府网站 批准(批复)后20日内 财务科
绩效评价 按要求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编入预算并公开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第二十八条;《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第四十二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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