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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市区结合工作职责,全面梳理公开内容,编制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现将各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集中公开如下:

公开目录 公开依据

市教育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公开主体:市教育局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目录下载
事项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教育领域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实施情况 教育领域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简介、实施方案、进度情况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规划信息科、建管站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教育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发布的预警信息和事件应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5号)第二十八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安全科
市直单位人员聘用情况 湘潭市教育局市直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聘用情况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号)第二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人事科
建议提案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及其答复意见经审查可以公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十一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41号)第十三条;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潭政办发〔2017〕74号)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在答复代表和提案者后一个月内公开 办公室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政府网站 每年4月1日之前 审计法规科
教育督导信息 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开展督导的通知、督导情况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1号)第五十一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督导科
民办教育 民办教育工作的工作动态、工作要点、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1号);《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第三部分第(三)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民教科
基础教育 基础教育相关政策、招生入学相关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国办发〔2018〕10号)第三部分第(三)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基教科、 学特科
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相关政策信息、工作动态、年度报告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第三部分第(三)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职继科
“高效办成一件事” 涉及教育系统牵头的“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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