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市区结合工作职责,全面梳理公开内容,编制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现将各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集中公开如下:

公开目录 公开依据

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公开主体:市审计局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目录下载
事项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制审理科
其他政策文件 除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公开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制审理科
领导信息 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主管或分管工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人事科
机构信息 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机关职能,以及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人事科
规划计划 涉及审计业务职能的中长期计划、年度工作计划信息、计划执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综合计划科
审计领域行政处罚信息 审计领域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十七)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行政处罚自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法制审理科
预算、决算 部门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政府网站 批准(批复)后20日内 办公室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政府网站 批准(批复)后20日内 办公室
绩效评价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第二十八条;《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第四十二条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第二十八条;《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第四十二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情况 包括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第二部分第(一)条第4点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综合计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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