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市区结合工作职责,全面梳理公开内容,编制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现将各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集中公开如下:

公开目录 公开依据

市政府研究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公开主体:市政府研究室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目录下载
事项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领导信息 湘潭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领导姓名、职务、主管或分管工作、简介、工作寸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综合科
机构信息 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湘潭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法定职能,以及机关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综合科
重大政策转载 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综合科
工作报告 湘潭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综合科
湘潭简介 湘潭市情简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综合科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湘潭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综合科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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