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清明节假期,全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关于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统筹抓好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等工作。截至4月6日18时,全市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交通畅通平安,景区秩序井然,未接报生产安全事故,未出现大面积、长时间交通拥堵,未发生森林火灾。
一、高位统筹,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主持召开了全市防汛抗旱和安全稳定工作专题调度会,全市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调度会等会议,并亲自带队赴韶山实地检查节前安全防范、交通保畅、森林防火及值班值守等情况。假期期间,各县(市)区、园区及应急管理、林业、水利、交通、城管、消防救援等部门负责同志坚守岗位,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实行“日调度、日研判、日报告”机制,确保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最后一米”。
二、全力以赴,坚决守住重点领域安全
交通顺畅平安。全市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与高速公路部门全面启动高等级勤务模式,力量下沉、驻守一线,强化疏堵保畅和执法管控。据统计,清明假期全市“两客”运输(道路班线、旅游客运)累计投入运力1292余台,发送旅客约3.44万人次,城市公交完成客运量约31.22万人次,出租车服务乘客约17.3万人次。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旅游秩序井然。据统计,清明假期全市纳入假日旅游监测景区景点共接待游客29.30万人次。其中,韶山旅游区累计接待游客14.20万人次,彭德怀纪念馆累计接待游客1.92万人次,万楼·青年码头累计接待游客3.62万人次。全市旅游市场秩序良好,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和严重游客投诉事件。
隐患排查高效。根据市应安委办统一部署,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城管、资规、林业、水利、消防救援等部门和各县市区、园区,按照“四个务必”要求,聚焦水上交通、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城镇燃气、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重点领域,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各县(市)区、园区应急管理部门带头,清明假期期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市县乡三级联动,共排查隐患170余个。
消防救援有力。全市消防救援机构累计接警出动19次,其中火灾扑救10起、抢险救援及社会救助9起。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11660余份,发送安全提示短信10486条次,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36家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隐患69处。利用远程监控抽查重点单位消控室值班情况,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恪尽职守,坚决筑牢应急处突防线
严格值班值守。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指令传达及时。市应急管理局严格执行“2+2+2+N”值班模式(即2名县处级领导、2名值班科长、2名值班员加若干名专业值班人员),每日会商研判、动态调度,督促各级各单位保持良好值班状态。
严实应急准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驻潭部队、消防救援队伍、武警官兵以及蓝天救援队、应急志愿者协会等社会救援队伍联勤保障,在重点区域、关键时段预置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确保队伍、物资、预案“三到位”。
严明督查检查。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每日组织暗访督导。清明节假期检查5个县(市)区、园区,12个乡镇街道,抽查仓储场所2家,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防汛救灾工作、森林防灭火工作等措施落实情况,并对发现隐患问题现场交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