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企业服务年”行动部署,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近日,湘潭市公安局正式出台《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措施》,以一系列务实举措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公安动能。
该措施从五大方面提出十八条具体服务内容。在健全服务机制上,推出“产业链警长”机制和“警务联络员”制度,确保“产业有需、企业有呼、公安必应”;在优化政务服务上,推动63项涉企公安业务“集中办”、园区事项“就近办”、高频事项“全程网办”,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在保障发展要素上,支持探索新兴产业警务应用和“单车智能”无人驾驶场景试点,优化物流交通,便利人才引进与跨境交流;在维护企业权益上,对侵害企业案件快侦快破,严格规范涉企执法,保护知识产权;在推行柔性监管上,规范行政检查,助力企业合规建设,多元化解涉企矛盾。
为确保措施落地见效,市公安局调整设置了企业服务工作办公室(园区警务办),负责日常推进与督导。全市公安机关将坚持“国企民企一视同仁、规上规下同等呵护”原则,着力破解企业发展中的问题,以主动、精准、高效的公安服务,助力企业在潭“办得成事、雇得到人、赚得到钱、充分被尊重”,为擦亮“湘潭服务、相当专业”品牌贡献公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