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关于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稳就业工作部署,切实减轻重点群体就业负担、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岗扩岗,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抓紧落实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6〕63号)要求,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
一、补贴对象
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届和202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企业在2026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领。
重点行业领域范围包括先进制造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生活服务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中小微企业。
2025年政策实施时符合申领条件但未申领补贴的对象,2026年可继续提出申请。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一)补贴金额。按补贴对象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的25%予以补贴。
(二)补贴期限。补贴申请期限截至2026年底,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每人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申领方式
补贴资金采取“先缴后补、按月发放”的政策。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扩围的重点群体按规定先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通过人社一体化业务经办平台企业端(https://ggfw.rst.hunan.gov.cn/neaf-ui/#/login?redirect)向参保地人社部门申报。
四、政策咨询及业务经办联系方式
市本级:0731-58527411
湘潭县:0731-57882883
湘乡市:0731-56772836
韶山市:0731-55682402
雨湖区:0731-58391359
岳塘区:0731-55568150